这也是必然的。
要知道,一个农民或者一个商人借贷100两,他一年连本带息要还20两,十年下来,利息要还100两。
这是非常赚钱的,无论是大夏还是大魏的奸商,得知这种买卖,都会直呼上头。
“私人银行的坏账,臣认为可以从两点去入手。”沈彬说道,“一是追查目前已经存在的坏账,责任到私人银行背后的东家,这些人能拿到银行的资格,家产不算低。不够的,没收家产,相关审批官员追查,填补空缺。二是缩紧私人银行的商业贷,目前出现坏账的还是商业贷。”
“有道理,按照你说的去办。”李彦点了点头。
随后,他对公孙赞说道:“六千万两没有收回来,局势已经非常严峻,务必采取强硬措施。毕竟现在哪怕是收回来的一亿四千万两,严格意义上来说,也不能算朝廷的钱。”
“臣知道。”公孙赞背后被冷汗浸湿。
为什么严格意义上来说不能算朝廷的钱?
利息收回来了六千万两,这不算朝廷的钱吗?
从专业财务的角度出发,当然算银行的收入,银行是朝廷管控,除掉私人银行的一部分收益,其他的都算朝廷的。
但要知道,李彦他是直接把印钞机打开了印钱,然后放贷出去的。
这里面涉及到一个国家金融层面的问题:货币到底是什么?
在李彦所著的《银行策论》的开篇写道:货币不等于财富。
不是你印了十亿两放贷出去,算上利息,你就有二十亿财富收回来了。
不是这个逻辑。
货币是价值的一般代表。
也就是说,你印了十亿两,是代表整个社会的价值大于十亿两,不代表你有十亿两。
例如大夏,截止到目前,印出十亿两,但银钞与白银挂钩。
社会的白银存储到银行,银行干的事情,是把存储进来的以白银为代表的财富,借贷出去,产生利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