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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雏凤(第2页)

李步蟾这样的情况,当然可以委托抱告,但抱告也是有风险的,过堂时会视为本人,该打就打,该罚就罚,不会有丝毫折扣。

“多谢世叔,不过,这却是有些不妥。”

李步蟾心里一暖,却是摇了摇头,“小淹到县城甚是不便,此事往来少说也需天,你现在刘氏,食人之禄忠人之事,哪能轻易脱身?”

知道刘诗正担忧,李步蟾笑道,“再说,应付此事,倒也不须世叔亲至,有大兄陪我走一趟就好了。”

刘诗正育有二子,先前在学堂读书的刘同书是次子,还有长子刘敦书,是正德元年生人,今年十八,上月安化县的县试,他考得不错,是县试程,再做定论。”

在大明朝,老百姓打官司有一个原则,必须逐级上告,不能越级。

乡间有纠纷了,首先要找里老进行调解,只有里老调解不成,才允许告到县衙。

只有县衙判了,对县衙的判决不服,才能告到府衙,不行再告到布政使司,最后再告到京状。

这倒也有它的道理,总不能因为一只鸡一条狗的事儿,一竿子捅到上头,那上头就只剩鸡飞狗跳了。

但金轮禅院是寺庙,不在世俗,没有里老。

《大明律》说得很清楚,“若犯奸盗非为,但与军民相涉……在外即听有司断理。”

寺庙与世俗民众之间,若是发生了争端,寺庙可以直接告到县衙,让县衙来审理裁决。

这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程序漏洞,若是李步蟾要告金轮禅院,则必须逐级上告,需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。

而金轮禅院要告李步蟾,却是可以当即申诉,立刻受审。

圆通作为僧会,熟知门道,他就盯住了这个漏洞,猛然发力,打了李步蟾一个措手不及。

而李步蟾想要还手,可是难上加难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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