胖橘喵呜叫了一声,像是在回应,又像是在抗议。
与此同时,隔壁的房子里,沈余欢正从茶几上捏起一张纸。
江随把洗好的葡萄放到她手边,瞥见纸上内容,轻声问:“还没想好进什么社团吗?”
沈余欢拿起一颗葡萄,细细剥开紫色外皮:“现在想好了。”
“是吗?说来我听听。”江随也挑了颗葡萄慢悠悠剥皮。
“我要去音乐社。”
“因为你那个朋友陆叶凝也在音乐社,所以你也想去?”
“不是。”沈余欢把剥好的葡萄递给她,发现她也递过来一颗剥好的葡萄,不由笑起来:“是我自己想去。”
江随趁机把葡萄塞她嘴里:“想学音乐还是想学乐器?”
“学音乐,以后想写歌。”
看她回答的非常坚定,江随掐了一下她的脸,笑的眉眼轻弯:“哎呀,我们小余欢怎么突然有目标了?”
沈余欢手背蹭去她在脸上留下的葡萄汁水,像是在回忆什么:“就是那天看你在海边唱歌,忽然觉得学音乐很好。”
“好,那就学!哥给你找最好的老师。”
“我都没入门,没必要找很好的老师啦。”
“nonono,初学者最容易走弯路,所以才要找好老师。虽然这方面我也懂一点,但懂的不多,应该帮不了你。”
“哥你学过音乐?”沈余欢眼里满是好奇。
“不算正经学音乐,只是学过点混音,当过DJ,主要也是玩Scratching(搓碟)”
当DJ对言默来说算一种解压方式。
不过DJ的作用主要是让歌与歌之间丝滑过渡衔接,让听众根本发现不了你已经切歌,所以她主要掌握的是混音技巧,玩玩打碟机。
“啊?”惊诧过后,沈余欢恍然大悟,“难怪你这么喜欢听电音。”
“是啊,不过也曾被某位大小姐嫌弃过,说我在往她耳朵里倒垃圾。”
晚风卷走江随含笑的尾音。
当初嫌弃她的罪魁祸首,此时正站在隔壁房子的落地窗前,凝视着城市逐渐深沉的夜色,长长的叹了一口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