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
放手
7
我到程时未预定好的那家餐馆时,他已经在了。
我还记得,跟程时未认识那年,他才十八岁。
他是我家资助长大的孩子,却不像其他的孩子一样乖。
却也是他,赤手空拳的帮我赶走了那些在巷子里堵住我的混混。
程时未以前最喜欢做的事,是在我面前装乖。
可他那一身刀口舔血的气质,藏都藏不住。
后来我跟裴唤在一起,他也歇了那些旖旎的心思,一点点把产业做大。
我以为他早就对我没了想法,直到火灾那天。。。。。。
程时未,这么多年,你就没想过找别人吗
程时未在帮我烫碗筷,指骨利落清晰,提唇轻笑。
林清婉,我看不到别人。
他抬头,朝我笑着,目光中明晃晃的占有欲。
还像那年十八岁,指骨沾血,把碰了我的人一个个摁死在地上。
他那时磕磕巴巴的跟我说。
我打架凶,但我挺乖的。
现在,二十八岁的程时未,音调轻散。
我都说了,我很乖的。
乖到十年间,除了我,看不见别人。
我蓦的鼻酸,心脏也跳的飞快,看着程时未桀骜却温柔的面庞,忽然觉得自己好傻。
有这么一个人在身后等待,却从未选择过回头。
那餐饭,我几乎没有自己动过筷子。
程时未谈起恋爱是个服务型人格,添水添饮料,就连夹菜都不需要自己动手,甜咸搭配,清爽又解腻。
我跟程时未在A市江边散步,却冷不丁收到裴唤的消息。
那是张我跟程时未十指相扣的照片,从背影上,看不到男人是谁,却能看清我的侧脸。
【专门找个男人来气我】
【放心,我会跟你领证的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