屋里飘着肉香,小翠坐在灶台边上,一直盯着锅里的兔肉看。
赵春香把兔子处理干净,切成小块,用锅煮着。
锅里连油星子都没有,就放了点从村里老支书那借来的盐巴。
虽然这样,光是闻着香味,小翠就已经咽了好几次口水了。
"好香啊!"小翠凑近锅边,深深吸了一口气,"哥,肉是不是特别好吃?"
李明杰心里一酸。
十岁的妹妹,竟然连肉是什么味道都不知道。
"好吃,一会儿你尝尝就知道了。"他揉了揉妹妹的脑袋。
等肉煮得差不多了,赵春香连汤带肉盛了满满一大碗。
她先给李明杰舀了一大块兔肉:"明杰,你受了这么大罪打回来的,多吃点。"
"娘,您和小翠先吃。"李明杰把肉又夹回了锅里。
赵春香眼圈一红:"这孩子。"
李明杰给母亲和妹妹各夹了块肉,这才开始吃自己碗里的肉汤。
肉汤虽然清淡,但总算是荤腥,比树皮强多了。
小翠小口小口地啃着兔肉,生怕一下子就吃完了。
她把肉含在嘴里,慢慢咀嚼着,像是要把每一丝味道都品出来。
"哥,这也太好吃了!"小翠两眼放光。
看着妹妹这副样子,李明杰心里又是欣慰又是难受。
他知道,一只野兔根本不顶事。
这么点肉,连一天都吃不上两顿。
关键是,家里连口粮都没有了。
光有肉不行,得想办法弄点粮食来。
他看了看手上的伤口,又想起了今天在山上的经历。
虽然危险,但也只能继续打猎了。
只是这次得多打点,光打些野兔可不够一家人填肚子。
得抓只大点的猎物才行。
李明杰心想,大兴安岭里有野猪,要是能打到一头,那就发了。
可野猪凶猛,就这身装备上山,跟送死没什么区别。